
我院刘觊扬等15名同学,经过三个月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已基本具备入团基本条件。经团支部推荐、听取班主任、辅导员意见,并征求同级党组织意见,学院院团委拟确定刘觊扬等15名同学为团员发展对象,特在全院师生范围内进行公示。团员发展对象名单如下:
我院师生可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来电或直接向学院团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发展条件、不宜发展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电话:010-566203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