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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戏剧“学院奖”(编剧奖)章程

一、总则

国际戏剧“学院奖”(编剧奖)从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原创精神三个方面进行综合把握,坚持择优评选的原则, 坚持评奖的公正性、导向性、权威性;鼓励创新探索,追求鲜明的时代精神和健康积极的美学导向,力求提升戏剧作品的文学性,促进中国戏剧文学的良性发展。


二、参评剧目征集标准

1.报名作品应为正式公演作品。

2.参与最佳编剧奖评选的剧目,演出场次需不少于10场;参与最佳青年编剧评选则剧目,演出场次需不少于5场。演出证明应由演出单位出具,如有造假则取消评选资格。

3.报名作品范围应为华语写作并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等地以华语正式演出的话剧作品。本次评奖仅限话剧作品(含儿童剧),戏曲、歌剧、音乐剧剧本不在此次评奖范围内。

4.作品征集可由编剧个人报名或由演出单位代为报名。编剧个人报名需演出单位同意报名并加盖公章。每个剧目只可申报一个奖项。

5.报名剧目需确保其演出作品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三、评奖程序及奖项设置

1.整个评奖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2.共设置两个奖项,包括:最佳编剧奖(三名),最佳青年编剧奖(三名)。

3.“最佳青年编剧奖”是颁发给在35周岁以下的编剧。

4.“最佳编剧奖”、“最佳青年编剧”由国际戏剧“学院奖”(编剧奖)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官方邮箱:xueyuanbjj@chntheatre.edu.cn


四、各奖项评分标准

总体原则

入围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位评委在进行评选时,应从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原创精神三个方面进行综合把握,坚持择优评选的原则, 坚持评奖的公正性、导向性、权威性。具体奖项的评分标准参考如下:


最佳编剧奖

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奖作品需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及艺术性。能够体现出鲜明的艺术审美追求和原创精神,作品具有引领和示范性的艺术价值。


最佳青年编剧奖

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该奖项以鼓励青年编剧的创新探索精神为原则,获奖作品应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及艺术性,能够体现鲜明的艺术审美追求和原创精神,作品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健康积极的美学趣味。


五、附则

1.参评剧目的演出海报可能用于国际戏剧“学院奖”(编剧奖)评奖宣传及学术研究,国际戏剧“学院奖”(编剧奖)组委会将拥有其使用授权并保障其不使用在国际戏剧“学院奖”(编剧奖)评奖等活动之外的商业领域。

2.参评剧本和相关资料不予退还,由国际戏剧“学院奖”(编剧奖)组委会进行存档保存。

3.申报者须是参评剧目知识产权的拥有者或合法授权使用者,并保障其知识产权及演出内容不侵害相关法律和第三方。

4.本申报说明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5.本申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第一届国际戏剧“学院奖”(编剧奖)组委会

2022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