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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戏剧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学院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1-07-2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促进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组部、教育部党组等部委《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班子的政治建设,提高思想理论水平

1.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善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机制。领导班子在研究重要问题和重点工作时,首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在对标对表中找准方向、明确思路、提出措施。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和长效机制。

2.坚持办学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党对学院各项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文艺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切实把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到实处。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学院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贯穿学院教育管理各环节各方面,健全“三全育人”体制机制。始终把握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常委会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发展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3.提升政治能力。深化对“四大考验”“四种风险”的认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政治立场,善于从政治角度分析和解决问题。强化领导班子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将推动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切实把握学院的办学方向。加强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提升领导干部的政治能力。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风险研判制度,有效规避政治风险。

4.强化理论武装。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的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明辨大是大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通过专题讲学、集中研学、干部自学等形式,推进常态化理论学习。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提高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领导学院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5.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开好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并向领导班子反馈;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民主生活会基本要求,以党性分析及作风状况等为重点,认真进行对照总结;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通过谈心谈话,充分交换意见。会上,主要领导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问题成因,研究提出整改措施。会后及时向干部群众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接受监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领导人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二、加强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6.党委全面领导学院工作。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学院党的全面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将坚持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充分体现到学院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中,推进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落细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职责,加强党对学术组织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对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领导,加强对各类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严把人才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按照“双重领导”体制,加强对纪委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增强党委委员和常委意识,细化党委委员和常委职责。

7.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完善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调研准备、意见表达、决定形成、决策执行等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重要事项会前准备充分、酝酿沟通一致,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凡属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一般不上交会议讨论。党委书记和院长发扬民主、正确集中、敢于担责,末位表态,防止“一言堂”或者议而不决;班子成员逐一发言,充分表达意见,不得“会上不说会下说”,对集体决定的事项要坚决执行。

8.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和发扬党内民主,实行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完善教代会及群众组织参与民主管理的工作机制,充分保障师生员工的民主权利,畅通师生员工参与讨论学院事务的途径,事关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代会等广泛听取意见。重大决策须经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等环节,涉及学术事务的重要事项应征求学术委员会等学术组织的意见,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9.提高制度执行力。领导班子成员要强化制度意识和决策执行意识,增强全局观念和全局意识,自觉服从集体决定,及时研究提出落实决策的办法和措施,加大决策执行力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戒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以科学方法正确集中,充分尊重领导班子成员意见,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班子团结,增强凝聚力战斗力。

三、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素质能力,弘扬奋进文化

10.全面提升领导水平和专业素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熟悉和把握高等教育规律、艺术教育规律,积极拓展学术视野和国际视野,不断提升领导能力和履职能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善于团结、勇于担当,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按照中央、教育部关于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工作的工作部署,做好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每年专题研究1次年轻干部工作,推动年轻干部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和基层实践锻炼,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1.加强教育培训。认真落实中央、教育部党组部署的各项培训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党性教育、高等教育政策和法规、现代大学管理制度等方面内容的培训。严格执行上级组织调训任务。充分利用校内外教育培训平台,通过举办集中培训、在线学习、实地研学等形式,不断增强培训的实效性,提升领导干部专业化能力。加强实践锻炼,推动领导班子在解决突出矛盾、破解发展难题中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

12.强化担当作为。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不断提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抓好重大部署、改革攻坚、创新发展、团结稳定,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精准发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正确分析和处理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推动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

13.强化职业精神和岗位意识。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职业精神、强化职业意识,正确处理管理工作和个人学术工作的关系,全身心投入学院管理工作,任职期间不得兼任与分管工作或本人教学科研领域无关的职务,减少不必要的出差访问和会议活动。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的各项规定,以学者身份出国(境)进行个人学术交流活动应安排在假期进行。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因公因私出国(境)等情况要在年度考核述职中报告。

四、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4.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共北京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办法》精神。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长效机制。坚持求真务实,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改进会风文风,提高工作效率。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节约,勤俭办学。领导干部要在改进工作作风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当好表率。

15.深入落实“一线规则”。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落实院领导联系基层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工作分工联系基层单位,加强对分管和联系部门的工作指导。深入基层调研,密切联系群众。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七进”工作要求,深入一线联系学生。坚持院领导听课制度,掌握日常教学工作情况。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一线,听取师生员工对学院发展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16.坚持谈心谈话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和党委书记、院长沟通交流制度,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对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加强人文关怀,及时了解领导人员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五、加强领导班子的纪律建设,从严管理监督

17.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重点监督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接受监督。

18.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重点监督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决策,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公道正派选人用人等情况,加大对招生录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健全符合学院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9.加强对作风和廉洁的监督。重点监督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兼职管理、出国境审批、表彰奖励审批等各项制度。领导干部要做师德师风和廉洁自律的模范,在学术资源配置、选人用人、表彰奖励等方面坚持原则、公平公正,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0.本实施意见自修订之日起施行,原《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戏党〔2018〕32号)同时废止。

 

中共中央戏剧学院委员会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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