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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央戏剧学院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
时间:2019-04-25

中央戏剧学院学术委员会按照《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中央戏剧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要求,实行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将对学院整体学术水平、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及建议,并对学术委员会的运行及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总结。

一、学术委员会对学院整体学术水平、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评价及建议

学术委员会结合学院发展实际情况以及《中央戏剧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中央戏剧学院“戏剧与影视学”一流学科建设方案》《中央戏剧学院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中央戏剧学院2018年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对学院整体学术工作做出如下评价和建议:

(一)学院学术资源丰富,注重国际、国内学术平台建设,通过各种类型的国内外学术组织举办了形式多样的相关学科和专业的学术交流活动,有效提升了我院师生的学术眼界和实操水准,为高水平的人才培养及学术成果和艺术作品的产出搭建了优质平台。持续深化与世界一流艺术院校、学术机构等的紧密型实质性合作,实现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与我院教学、科研的有机融合,积极推动我院戏剧教育与研究的多边合作与深入交流。

(二)学院紧密围绕培养“高、精、尖”层次戏剧与影视专门人才的核心目标,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引领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意见》相关要求,认真落实《中央戏剧学院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方案》,坚持致力于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有效构建学院合理的工作体制机制。专业建设扎实严谨,形成了从本科到硕士、博士研究生层次齐全的教育体系,为全面推进“戏剧与影视学”一流学科建设,带动学院“艺术学理论”学科全面发展,打好坚实基础。

(三)在人才培养方面,学院严格落实本科生、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持续实施人才培养质量工程,突显办学优势和特色。2018年度,学院优质、高效地完成了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参评专家一致对我院本科教学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学院积极为教师拓展培训渠道,丰富现有教师队伍的国际教育经历。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设立教师发展中心,积极搭建教学交流与咨询平台。着力建设“学科领军人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计划、青年教师“126”工程等人才工程,注重学术梯队建设,促进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

(四)学术委员会建议,今后,我院应进一步突出学科优势特色,强化优势专业。总结经验,努力创新,不断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巩固学术地位,提升学院的学术影响力。紧密聚焦《中央戏剧学院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方案》和《中央戏剧学院一流学科建设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和举措,对照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和学科分析报告,紧盯学科建设短板,建立健全有针对性的机制和制度。进一步发挥学院强大师资力量优势,借力国内外学术交流平台,注重学术成果积累,重视科研成果转化,为加强学术研究、完善教育教学体系提供理论参考。

二、学术委员会运行及履行职责情况

2018年度,学术委员会积极行使学术权利,进一步明确学术事务和行政事务的权限,强化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学院学科发展的各项工作出谋划策,有效促进了学院各项工作的稳步发展。学院充分尊重学术委员会处理学术议题的结果,不做任何干预;各职能部门均积极配合、支持学术委员会工作,使学委会做出的决定得到顺利处理和落实;涉及学院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学院均通过学术委员会审议;使学术委员会在发挥教授治学、规范学术管理、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做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2018年度,学术委员会共召开18次会议,其中: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2次,学委会主任委员集体会议2次,通讯评审会议14次。审查教学演出剧本7部,审查院内演出剧目17部。

具体工作如下:

(一)完成了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的委员选举工作,主任委员改选工作。推选流程、评选机制、公示范围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共计35名,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6名。学术委员会人数与学院的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担任学院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正逐步达到章程规定要求。

(二)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学院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各项目标要求,学术委员会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修订了《中央戏剧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完善了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规则和退任机制,补充了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制度等相关内容。

(三)为强化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突出我院办学特色,提升我院剧目演出质量,规范和改进演出审查制度,学术委员会根据剧目审查实际工作,制定了《中央戏剧学院演出剧目审查办法》(试行)。从制度上明晰了剧本及剧目的审查标准,规范了审查要求和工作流程。

(四)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最高学术机构作用,严格把握学术标准,坚守学术道德。积极履行审议、咨询职能,围绕学院“双一流”建设方案,对长江青年学者遴选、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选题推选、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遴选、院内科研项目评审、重大事项变更等工作进行严格把关。

(五)围绕学院办学定位和学院中长期目标,加大学术委员会对院系学科建设的指导力度,学术委员会对《确定高考改革试点省市高考选考科目》议题;戏剧文学系关于《“评论写作”(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专业方向)课程调整》议题;舞台美术系关于《调整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服装)专业课程》议题组织多次通讯评议和投票表决

(六)积极做好对外公演剧目审查相关工作,坚持严肃认真、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审查态度;坚持公平、公正的审查评价原则,正确运用学术权力。2018年度,剧目审查委员会完成了17台演出剧目的审查工作,从政治思想导向、剧本选择、表演水平、导演处理、舞台美术、灯光、服装化装、音响和总体评价等方面对剧目进行审查评定。

(七)助力学院打造集“科学研究、创作实践、教学示范”于一体的“戏剧与影视学”学科研究与成果展示平台,从实验性、学术性、示范性角度出发,对“中央戏剧学院实验剧团”运营机制进行多次审议。客观、高效、分阶段地明确了富有学术前瞻性又具体可行的剧团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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