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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央戏剧学院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
时间:2018-06-01

2017年中央戏剧学院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

 

2017年度中央戏剧学院学术委员会按照《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中央戏剧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要求,认真履行学术委员会对学院整体学术发展水平、学科建设规划、教学科研事业发展、学风建设、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责。从学院全局和发展出发,积极行使学术权利,为学院学科发展的各项工作出谋划策,有效促进了学院各项工作的有序发展。学术委员会结构建设不断完善,党委及学院各部门均依法依规支持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物的决策、审议、评定等职权,使学术委员会在发挥教授治学、规范学术管理、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7年度,学术委员会共召开22次会议,其中:学委会委员全体会议1次、学委会主任委员集体会议2次、通讯评审会议7次,审查剧目工作12次。讨论议题13个,共提交剧目审查意见12篇。具体工作如下:

(一)2017年度学术委员会召开委员全体会议完善了学术委员会委员退任机制,完成了委员增补改选工作。加强了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为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治学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最高学术机构的作用,审议、建言学院重大政策制定事项。围绕学院“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根据学院发展总体目标,完成中央戏剧学院建立剧团可行性报告通讯评议工作;对学院成立偶剧系及设立表演(木偶表演与设计)进行了全体评议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2017年度,学术委员会完成艺术学科学术评价标准报告宣讲工作。充分发挥高校智库作用,为艺术学科制定政策法规、提供有效咨询建议。

(四)积极响应国家建设文化强国战略的发展需要,完成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2017年评审专家推荐工作;教育督导评估与质量监测专家推荐工作;教育综合改革问题研究专家推荐工作。

(五)有效提升学术委员会工作关注度和指导力度,深化学术委员会对院系学术建设的指导作用。结合当下行业趋势和业界需求,对院系增设专业、调整专业课程、调整专业方向名称等议题献计献策。完成了戏剧管理系增设专业方向审议、评定工作;完成舞台美术系“舞台绘景”专业方向名称调整为“舞台造型体现”(Scenic Art)投票表决工作;完成导演系“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方向名称调整为“戏剧导演”投票评议工作。

(六)严格把握学术标准,坚守学术道德。对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各类基金项目、院内科研项目的推选和评审进行严格把关。2017年度,学术委员会共对国家艺术基金、霍英东教育基金、北京市文化艺术基金等项目进行了申报评议。对2017年度和2018年度院内重大、重点、平行、出版资助、青年、新教师扶持、学生、展览展示等8类项目申报进行通讯评议和现场答辩评审会。2017年度,我院各类院内外项目共88项获得立项。

(七)促进教学、科研和创作实践紧密结合,积极做好教学剧目审查评审工作。2017年度学术委员会共对学院12台教学演出剧目进行审查和意见整理,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为学院教学成果转化、教学质量提升起到关键作用。

下一年度,学术委员会将继续履行职责,依章开展工作,进一步确立学术委员会的学术决策权,积极推进“教授治学”,主动谋求学术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审议、评定、咨询事项,充分履行学术委员会工作职责,继续助力学院各项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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