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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央戏剧学院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
时间:2017-10-26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中央戏剧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2016年中央戏剧学院学术委员会认真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对学院学科建设规划、教学科研事业发展、学术咨询、学术评价、人才队伍建设、科研评奖及项目评审、学风建设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在多方面发挥了建设性作用,有力推动了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

本年度中央戏剧学院学术委员会共召开19次会议,进行3次通讯评审,审查剧目14个,进行各类科研奖项的申报评选、文化部艺术司艺术评论人员推荐、院内项目和学术出版奖评审、11台教学剧目3台汇报演出的审查和意见整理工作,提交剧目审查意见11篇。

一、学术评价与审议

1.认真审议国家及省部级项目、院内科研项目的申报和预算。学术委员会对我院2016年申报的45人次的院内外科研项目内容和资金预算进行了认真审议。其中19人申报我院院内项目,6人申报我院学术出版物奖励项目,20人次申报院外项目。

2.为配合教育部各司局单位的指示要求,撰写并提交了《中央戏剧学院学术委员会2015年年度报告》。

3.经院办公会审议通过,学术委员会调整了副主任委员人选。

4.多次开展通信评审工作。全年共进行3次项目申报、教学改革论证等通信评审会。

5.严格把握学术标准,积极做好各类平台(基地)、项目、奖励的推荐工作。2016年,学术委员会对各类平台(基地)、项目、奖励申报的推选和评审进行严格把关,坚持学术标准,确保推荐质量。

二、教学创作与评议

教学创作实践是我院培养学生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学术委员会2016年对11台教学剧目和3台汇报演出进行了审查和意见整理工作,提交剧目审查意见11篇。演出经由剧目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具体修改意见进行修改,确认达到演出质量,方可正式演出。学术委员会对教学创作实践剧目的评议,促进了学生对戏剧创作演出规律的探索、研究,更紧密地将戏剧、影视创作实践与研究课题相结合,全面提高我院教学质量。

三、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

按照教育部“三落实、三公开”要求,学术委员会更新了我院学风建设专题网页,为贯彻落实《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文件,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在我院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中:1.对领导干部进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2.对科研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申请人进行宣讲教育;3.积极开展新生入校的集中宣讲;4.围绕“考风考纪”等主题开展日常教育宣讲;5.针对研究生导师开展学风教育宣讲。

组织开展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起草完成《中央戏剧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并发布施行,不仅为学院有效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提供依据,也进一步完善学风建设组织机制,规范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程序。

 

中央戏剧学院学术委员会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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